|
张亚武 摄 | |
本报讯 (记者 张亚武 通讯员 王金锁
夏科峰)
近日,文物工作者在进行文物普查时,在新安县铁门镇古道观内发现一通元代“皇帝圣旨”碑,上面刻着元代地方官府道教管理机构秉承皇帝旨意发布的两则告示,记载了当时古道观附近部分村民自愿将土地施舍或出卖给道观作庵院的史料。
此碑为青石质,由碑身和碑首组成,其中碑身高约1.7米,碑首上有双龙戏珠浮雕(如上图),并有“古道观记”四个大字。此碑两面均有碑文。阳面上刻的是《古道观记》,可惜多数字迹已模糊难辨;而阴面上字迹多数还能辨认。
此碑阴面刻有河南府路都道录司分别于元世祖(忽必烈)“中统四年”(1263年)和“至元九年”(1272年)颁发给古道观的两则白话文书,其基本内容除记录当时古道观附近部分村民自愿将土地施舍或卖给道观作庵院的史料外,还晓谕要免除古道观地税商税等。
据专家介绍,元代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前后,为笼络人心,对各种宗教都大力提倡。为此,元代统治者及地方官府经常给寺院、道观、庙学等颁发各类白话旨书,其基本内容是蠲免僧人、道士、儒生的各种差役,晓谕地方军政官员和过往使臣及平民百姓不得侵害寺院、道观、庙学的土地、财产等权益。当时的寺院、道观等常将这些旨书刻成石碑,以此作为“维权”的依据,新安县古道观里发现的这通石碑就属于此类碑刻。
许多元代白话碑文上都有“皇帝圣旨里”字样,后人常以为这是元代皇帝亲自颁发给寺院、道观的圣旨,将此类古碑称为皇帝圣旨碑。但据专家研究,以“皇帝圣旨里”为起首语的公文其实并不是皇帝的诏书,而只是一般官府机构的公文,“皇帝圣旨里”是秉承皇帝旨意的意思,新安县古道观里发现的这通石碑上的告示中,也有“皇帝圣旨里”字样。
专家认为,尽管如此,在不足10年的时间里,地方官府两次为古道观发布告示,显示了元代地方官府对道教的推崇以及对古道观的重视,这为今人研究元代宗教政策及古道观历史等提供了珍贵的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