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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十杰、十优青年交警”公开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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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2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市“十杰、十优青年交警”公开评选

  为全面提高我市公安交警执勤执法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充分展示青年交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管理、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激励引导广大交警为构建和谐社会建功立业,洛阳市公安局、共青团洛阳市委、洛阳市广播电视局、洛阳日报社联合开展了洛阳市“十杰、十优青年交警”评选活动,现已进入社会评选阶段,请通过手机短信为你心目中的“十杰、十优青年交警”投票,投票仅限中国移动用户,请将候选人姓名发送到10657006055281即可,每条短信收费0.1元。一条短信只能发送一个候选人姓名,同一手机号码只能为每一名候选人投出一张有效选票,多投无效。投票时间:2008年12月23日20时~12月26日20时

  蔡振科,男,汉族,现年35岁,中共党员,现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科员,一级警司警衔。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始终战斗在交通管理道路勤务一线,尤其在执行重大警卫任务时,他识大体顾大局,勇挑重担,圆满完成了上百起警卫任务的车辆前导任务。在执勤执法中,他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廉洁管理,热情服务,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曾获得个人嘉奖、市公安局先进个人、支队先进个人及交通整治集中行动先进个人等荣誉。

  崔明辉,男,现年27岁,白族,200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伊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第四中队副中队长。参加工作以来,他扎根基层,忠实履行职责,担任副中队长后,更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他以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多次得到领导的表扬,并成了其他同志学习的楷模。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获得3次嘉奖;2004年至2006年,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工作者”,2007年被评为“洛阳市文明警察”,2008年被评为伊川县“十大杰出青年”。

  戴军,男,现年32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洛少中队中队长,三级警督警衔。戴军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政治坚定,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自己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工作,默默奉献。特别是在2008年抗击冰雪、抗震救灾保畅通和奥运安保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杜毅,男,31岁,大专文化,1994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洛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天津路中队中队长,二级警司警衔。几年来,无论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他都始终带领民警坚持战斗在交通管理工作第一线。在支援四川江油地震灾区建设工作中,他克服各种困难积极请缨,将自己未满周岁的女儿留在家中,毅然投入到抗震救灾的第一线。曾多次被评为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被评为洛阳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工作者。

  段鹏飞,男,24岁,中共党员,三级警司, 现为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2008年牡丹花会和反恐演练期间,由于长期劳作,引起脑血管破裂,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入院做了开颅手术。奥运火炬在洛传递前夕,考虑到大队警力少,保障任务重,他主动请缨,眼中淤血未散尽就带病投入到奥运安保工作中,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交通安全保障任务。执勤中,他一警多能,心系百姓,共抓获小偷6名,送还迷童4名,他的事迹多次被《河南法制报》、《洛阳晚报》、洛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耿晓军,男,现年36岁,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现任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三级警督警衔。耿晓军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担任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车管所所长、执勤中队中队长等职务,他忠实履行职责,无私奉献,事事处处起表率作用,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连年来,多次荣获洛阳市公安局先进个人、偃师市公安局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郭虎,男,34岁,现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定鼎路中队中队长,1995年入警,一级警司警衔。入警以来,该同志全身心投入到交通管理工作中,伴随着三尺岗台、三色信号,在交警勤务第一线一站就是13年。工作中,他通过人性化执法拉近了与交通参与者之间的距离,使自己的执法工作得到了群众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支持。曾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及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李健,男,26岁,现为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三级警司警衔。在工作中,李健同志能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作为新警,能迅速适应本职岗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了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他严守纪律,积极进取,在市公安局援川救灾中,他主动请缨报名参加支队首批赴川救灾队伍。在四川灾区,他牢记职责,心系灾民,奉献岗位,家中外公去世的时候,他仍然坚守在抗震救灾岗位,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展示了当代青年交通警察的风采。

  李帅,男,25岁,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该同志自入警以来,坚持自我加压,迅速适应本职岗位,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他牢记宗旨意识,热情为民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危难群众真诚相待。汶川发生地震后,他心系灾区,多次踊跃捐款捐物,在市公安局援川救灾中,更是主动请缨报名参加支队赴川抗震救灾警队。他在平凡的交通管理工作岗位上,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树立了当代青年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

  刘辉,男,27岁,汉族,本科学历,一级警司警衔,2002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200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9月调至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2006年8月被任命为七大队开元大道中队中队长。在工作中,刘辉同志能够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勇于开拓,创新实践,曾多次荣获市局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获得“洛阳市青年岗位能手”、“洛阳市十大杰出交通民警”等荣誉称号,他用辛勤的汗水维护了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新区的交通安全作出了自身的贡献!

  马镜,男,现年32岁,汉族,1998年9月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任汝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一级警司警衔。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忠实履行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一年365天,不论刮风下雨、烈日严寒,始终在三尺岗台上守护百姓的平安,在平凡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地工作着。由于马镜同志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获得市公安局、县公安局嘉奖4次;被上级业务部门授予荣誉称号3次,今年6月被汝阳县公安局确定为先进模范人物予以重点培养。

  马晓东,男,34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三级警督警衔,1996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2004年9月调至洛阳市交警支队七大队,2006年8月被任命为七大队王城大道中队中队长。自入警以来,马晓东积极投身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工作作风严谨踏实,胆大心细。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荣获市公安局嘉奖,2007年被评为“洛阳市春运工作先进个人”,为新区的交通管理工作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裴涛,男,现年28岁,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2005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一级警司警衔。自担任中队干部以来,他带领中队全体民警,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中心工作,认真搞好道路执勤执法,积极整治交通秩序,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新安县的公安交通管理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2005年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岗位练兵先进个人,2006年被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2007年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民警,他所带中队2006年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

  祁越强,男,40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1984年10月入伍,1990年参加公安交警工作,现任宜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三级警督警衔。他先后被省交警总队评为“全省交警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先进个人”,被市文明委评为“洛阳市文明市民标兵”,被市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两次被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春运先进工作者”,在公安交通管理专项行动中,多次被市交警支队和县局党委评为“先进个人”。

  史小磊,男,35岁,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一级警司警衔。自入警以来,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工作中团结同志,尊敬领导,服从组织安排,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道路交通工作中无私地奉献着自己无悔的青春。曾先后荣获“个人嘉奖”4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岗位练兵能手”。

  田永军,男,现年37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所考核科科长,三级警督警衔。参加工作十几年来,尤其在担任考核科科长后,田永军同志时刻把服务放在第一位,想方设法为群众服务,为考生服务,先后被评为市公安局、支队先进个人,3次被市局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还被评为爱民模范民警、优秀民警等,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对驾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树立了洛阳交警的良好形象。

  王冰,女,26岁,中共党员,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百货楼女子中队民警,三级警司警衔。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服务态度,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面对违章司机,她总是耐心细致地解释,化解他们的抵触情绪;面对群众的求助,她迅速反应,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2008年全市交警法律法规比武竞赛中,她与同事共同努力获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汗水在平凡中铸就非凡,青春在非凡中铸就辉煌,作为一名普通女警,她时刻牢记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交通管理岗位奉献着青春和热血。

  王朝中,男,33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孟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王朝中同志1993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参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2000余起,群众无一上访,王朝中同志先后被市支队、县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事故处理能手”、洛阳市首批交通事故处理专家、河南省公安系统岗位练兵先进个人、洛阳市杰出贡献十佳青年等。

  王锐,现年35岁,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现任交警支队出租车管理大队公司管理中队中队长。自参加工作以来,王锐同志爱岗敬业,苦练本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作为一名中队长,他带领中队人员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作为支队的岗位练兵教官,多次代表支队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长霞式执法为民十杰交警,洛阳市公安局百优民警,多次获得市局嘉奖、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省公安厅评为2007年度大练兵工作先进个人。

  吴明东,男,36岁,中共党员,现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龙门中队中队长,一级警司警衔。自入警以来,他把全部的精力和满腔热情都倾注到了交通管理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奋踏实,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他带领中队民警,为来洛旅游观光的中外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展现了洛阳交警的良好形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曾获得2006年度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先进个人称号,在他的带领下,龙门中队2008年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

  闫高飞,男,现年24岁,大专学历,2007年入警,现为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科员,三级警司警衔。在警校主修交通管理专业的他毕业后,主动选择了自己热爱的公安交警事业,作为新入警的同志,他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公安管理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他踏实肯干,积极学习老同志的执勤执法经验,特别是在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查纠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在工作中他努力争先,为抗雪救灾、抗震救灾、奥运安保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获得了奥运攻坚战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先进个人称号。

  杨红军,男,37岁,中共党员,1986年参加工作,现任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大队西南环中队中队长,三级警督。杨红军同志扎根基层,爱岗敬业,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的奉献精神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赢得了领导、同事和群众的广泛赞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4年8月,杨红军同志获得洛阳市公安局打击盗抢车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被洛阳市公安局嘉奖。

  员朝辉,男,现年34岁,汉族,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科员,二级警司警衔。参加工作十几年来,员朝辉同志共参与破获有重大影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0余起,参与抓获外省网上逃犯1名,省内逃犯3名,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从点滴小事做起,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多次被评为市公安局、县公安局先进个人及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获文明警察等荣誉称号。面对成绩和荣誉,他不骄不躁,默默无闻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神圣职责。

  翟智强,男,现年33岁,汉族,本科学历,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三级警督警衔。2008年,他带领中队民警处理近百起重大交通事故,抓获3名网上在逃人员,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曾多次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洛阳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多次受到个人嘉奖,2005年被省厅评为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被聘为洛阳市交通事故处理专家。

  张国强,男,35岁,大专文化,高级摄影师,现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团委书记。从警15年来,他多次帮助迷失儿童与家人团聚,还与同事一起成功救出一名落水女青年。在机关工作期间,他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经常加班加点,撰写了大量的方案、总结、简报等文字材料和调研文章,调研文章曾在《人民公安报》发表,调研论文分别获全省公安机关和交警系统二等奖,共在国家、省、市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发表各类稿件近200篇。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两次。

  张辉,男,33岁,中共党员,一级警司,本科学历,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登记审核科科长。针对科室人员多、业务重、管理难度大的现状,张辉同志严格纪律管理、业务管理和流程管理,从工作细节入手,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入手,坚持依法、便民、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获得2004年洛阳市优秀青年民警称号,获2006年河南省交通管理先进个人和个人嘉奖,以及2007年、2008年个人嘉奖。

  张继英,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本科学历,现任洛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参加工作17年来,张继英同志积极肯干,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努力塑造人民满意交警的良好形象。多次受到支队、县公安局表彰,赢得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2008年,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实现了全年无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无一起赴省、赴京上访事件。

  张晶晶,男,现年27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九都凯旋中队中队长,二级警司警衔。作为大队青年民警,他时刻虚心学习管理经验,追求上进,不断完善提高自身素质,很快走上中队干部岗位。几年来,他一步一个脚印,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先后多次荣获全市打击盗抢百日会战先进个人称号和市局嘉奖,在今年抗击冰雪灾害中,因表现突出,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

  张军辉,男,现年34岁,中共党员,本科文化,1995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办公室主任,三级警督警衔。入警十几年来,他从路面执勤到事故接处警再到现在的办公室工作,工作性质再变,不变的是他那份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张军辉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先后荣获支队爱民模范称号、全省优秀交通警察等荣誉,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为洛阳市的交通管理工作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与汗水。

  张鹏,男,35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交警工作,现为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科员,三级警督警衔。从警十几年来,张鹏同志扎根基层,爱岗敬业,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获得市局嘉奖和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称号,2003年被洛阳市公安局、团市委、市人事局等六局委评为青年岗位能手,曾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洛阳市十优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