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即将进入登记阶段,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详解有关细节
本报讯 (记者 李松战 通讯员 高通贤) 普查工作,被称作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之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从2009年1月1日起进入普查登记阶段。
经济普查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到所有的企事业单位,被形象地称为“中国式点名”。这项涉及面广泛的国情国力调查,意义何在?作为普查对象,又该如何做好配合工作?
昨日,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张尚君就有关经济普查问题进行了说明。
经济普查意义重大
张尚君介绍,经济普查是将过去的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合并而来,并新纳入了建筑业,在尾数逢3和逢8的年份进行,目的是盘点过去、把握现在、指点未来。
张尚君表示,通过此次普查,可以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了解我市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和布局,摸清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掌握市情市力。这不仅有助于帮助政府决策者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性,还有助于正确判定我市经济发展走势和方向。
此外,我市即将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此次经济普查取得的宝贵数据,将为科学制定规划提供坚实的素材,有助于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实现“工业强市、科教强市、旅游强市”战略目标至关重要。
普查范围比上次扩大
张尚君说,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为适应当前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能源消耗统计的需求,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扩大了主要能源品种和水的消费量的统计,增加了高耗能通用设备的普查。
普查数据将严格保密
经济普查不可避免地涉及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等不宜公开的信息,所以,普查对象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把真实的情况上报了,会不会成为有些职能部门处罚的依据?填写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会不会泄露?
对此,张尚君表示,普查对象不必有上述顾虑。“经济普查的目的,主要是为国家、社会和个人服务的,数据用于宏观和社会方面的决策,不作为任何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
他说,《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拿到普查数据后,要对被调查对象履行保密义务,以解除其后顾之忧。
同时,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强令和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普查对象编造虚假资料的人员,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执法检查组专门受理此类案件,若有发现,可拨打举报电话63932129。
普查对象应做好四点准备
普查工作对单位和个人来说,还有些陌生。那么,该如何做好普查准备工作呢?张尚君提醒,主要有四点。
一是提供您的相关登记证书,包括单位代码等一套常识性的东西,特别是对法人单位,要有正常的统计账务,记录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收支情况、产品产量等。
二是提供能源消费特征。对下一代来讲,资源问题非常重要,所以这次普查将能源消费统计作为重要内容。企业如果能源台账不全,要尽快补齐。
三是当普查工作人员上门指导或要您填写表格时,一定要依法如实填报,填报不好,数据不真实,国家决策就可能失误,最终受害的还是整个国家和老百姓。
四是要按期报送报表。全国有那么多单位,如果都不按期报,时过境迁,最后报出来的数字就派不上用场。依法、如实、按时,是经济普查对普查对象的基本要求。
张尚君最后表示,对洛阳而言,第二次经济普查是一次“大点名”,希望点到您的名字时,您能真诚地配合,答一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