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12月30日电 (记者 李凯 王妍) 台北地方法院于30日2时25分作出裁决,将台湾前当局领导人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陈水扁时隔17日再次被收押。
台北地方法院29日14时开庭,审理陈水扁羁押案。合议庭经过12个多小时的庭讯、评议后认为,陈水扁涉嫌重罪,且有串证、灭证、逃亡之虞,裁定陈水扁当庭收押但不禁见。
陈水扁30日3时50分被押回台北看守所。
在庭讯之初,陈水扁的律师曾声请审理法官回避,以阻止庭讯继续,但未能奏效。
此前,台北地方法院曾经两度裁决陈水扁无保释放,检方两次向台湾高院抗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