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平气和的典故出自宋朝程颐的《明道先生行状》:“先生每与(王安石)论事,心平气和。”
程颢(公元1032年~公元1085年),宋代理学家、教育家,字伯淳,人称明道先生,与弟程颐同为宋代理学的奠基人,世称“二程”。其祖籍安徽,后避五代之乱,移居洛阳履道坊,最终定居嵩县程村。
神宗初,程颢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反对王安石新政。在《明道先生行状》一文中,程颐记载了哥哥程颢虽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但他能“每与论事,心平气和”,与王安石和气相处。后因神宗重用王安石,推行新政,程颢遂潜心于学术研究。
程颢专心教育研究,形成一套教育思想体系。他认为教育必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基本内容。程颢提出,读书以期“讲明义理”,注重读书方法,“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不可“滞心于章句之末”,为此者乃“学者之大患”。同其理学思想一样,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他在洛阳讲学十几年,影响巨大,深受欢迎,众弟子赞誉他,比喻听他讲学“如坐春风”。后人于他讲学之处立祠或书院以为纪念,嵩阳书院就是为纪念二程所立。
程颢、程颐兄弟在宋神宗赵顼时,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强调人性本善,教人“存天理、灭人欲”,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还反对妇女改嫁,宣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二程的学说,后来由南宋朱熹等理学家继承发展为“程朱”学派,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统治阶级的理论基础。
二程的著作后人编成《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经说》等,收入《二程全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