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程乐)“我宣誓:我要忠诚党的事业,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国法,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坚持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面对鲜艳的党旗和国旗,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庄严地举起右手,纷纷发出铿锵有力的誓言。
这是记者昨日上午在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的新年廉政宣誓活动上看到的场景。演奏国歌,面对党旗和国旗郑重宣誓,从今年1月1日起,廉政宣誓制度在我市开始实施。
去年,我市启动了廉政宣誓制度试点工作,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和市中心医院作为首批3家试点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了廉政宣誓活动,廉政宣誓活动在这些单位中引起较大反响,取得了一定效果。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我市今年全面实施廉政宣誓制度。目前,市纪委已出台相关文件,对廉政宣誓制度进行规范。据介绍,宣誓议程主要包括三项:全体站立,奏国歌;领誓人及宣誓人面对党旗、国旗宣誓;开展廉政教育。根据要求,各县(市)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都应当参加廉政宣誓活动。
据悉,实施廉政宣誓制度的目地就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法纪意识、自律意识,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其成为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