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消息称,自本月1日起,凡带有国家免检标志的食品将被禁止销售。许多商家使出浑身解数,或大幅降价促销或送赠品消化库存。近来本报也接到多位市民咨询:元旦后依然有商家售卖带免检标志的食品,此举是否违规?
据记者从市质监部门得到的最新消息:昨日,国家质检总局解释了有关规定,禁令只针对1月1日后新生产的食品,之前生产并在保质期内的带免检标志的食品仍可销售。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发现,与前段时间相比,大幅促销的带有“M”免检标志的食品已不多,现在仍在销售的主要为保质期相对较长的食用油、奶粉和方便面等。
在解放路一大型超市内,某带免检标志品牌的5公斤葵花籽油,每桶原价98元,现在不到70元,而且还赠送价值20元的5公斤大米一袋,旁边几种带“M”标志的食用油也有不同程度的优惠。在老城区某超市里,几种5连包的带免检标志的方便面竟半价销售!
据某品牌食用油洛阳代理商郭先生介绍,得知禁令将于今年元旦起实行,他们从去年11月底起,就开始在各卖场进行促销,有几款存量大的甚至保本销售。由于现在还有部分存货,这几天他一直忧心忡忡。
记者走访发现,还有一些商家“怕不让再卖”,全部更换包装又来不及,就直接在包装上用别的东西覆盖了“免检”字样。
由于对这一禁令的理解不一致,各地企业和商场、超市反映强烈,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在给各地相关部门的回函中对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昨日,市质监局接到的这份正式回函中明确提出: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免检标志包装使用过渡期,是对企业库存包装过渡期的规定,而不针对产品销售时间,各地区应以产品生产日期作为执法依据,而不要以销售时间进行判断。
据了解,我市之前获得“M”国家免检标志的共有巨尔乳业、丹菊面粉、天山面粉3家企业。市质监局有关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避免二次包装浪费。
另一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使用免检标志进行包装的生产企业,最高将被罚款20万元。
记者 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