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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审核
结算业务请到这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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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城镇居民医保审核
结算业务请到这儿办理
中国人寿洛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成立坐10路、17路、30路公交车可到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李迎博)昨日上午,中国人寿洛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隆重揭牌,今后我市居民或医疗机构将要到这里办理城镇医保的审核结算业务。

  据介绍,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7年9月启动以来,参保人员住院审核、结算业务由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大额医疗保险办共同承办。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特殊门诊审批、外地转诊、异地就医业务由市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办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则由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办理。截至2007年12月底,我市共有60余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3万人享受到报销待遇共4500万元。

  经市政府批准和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将承担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审核结算业务,具体业务由该公司大额医疗保险部办理。各县(市)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同样的审核结算业务仍由设在当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

  “在此之前,我市除偃师市、新安县、嵩县、宜阳县以外,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报销结算业务已经并入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王亚伟介绍,“随着政府将洛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审核结算业务并入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洛阳在河南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一体化,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参保问题。”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如需办理业务,您从东花坛或启明路方向可乘坐10路或17路公交车到涧东路凯旋西路口,从南昌路方向可乘坐30路公交车到涧东路行署路口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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