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欧江同志停职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日前,记者在渠县县委政法委的一则通报上看到了这样的话。
据了解,2008年9月11日上午,在四川渠县县政府顶楼会议室召开的全县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推进大会上,该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欧江同志精神萎靡不振,在开会期间打瞌睡,被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瑜华当场点名批评。会后,县委政法委书记淳永奉、县公安局局长张新华找他本人谈话,了解原因,得知“是昨天(10日)晚上几个同学聚会喝酒,然后唱歌至3点钟,未休息好,加之本人有点感冒,导致在开会期间打瞌睡”。
通报指出,该同志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身为一名公安干警,置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和会场纪律于不顾,不能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甚至在开会时间打瞌睡,这是该同志政治意识、宗旨意识不强,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淡薄,工作不在状态的表现。
(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