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月15日电 (记者 岳德亮) 杭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从财政拿出1亿元向社会发放消费券,春节前后发放到位,用于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拉动社会消费。
发放主要对象是:市、区两级持证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约1.55万户,每户200元;杭州市区2008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企业退休职工,约31万人,每人200元;市本级注册在内的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共26万人,每人100元。“新杭州人”在杭读书的孩子们享受同等待遇。
据了解,消费券初步确定面值20元一张,使用期限暂定为3个月,3个月后不会过期,但使用范围会缩小。
杭州市民拿到这些消费券,可以用于买商品,如日用消费品,彩电、冰箱、洗衣机等本地工业产品,电影票、图书等;也可以买“服务”,如杭州各大景点游等。用消费券买这些商品或“服务”时,还可以享受一定的让利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