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7日,在新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秦智琛代表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对2008的工作进行回顾,对2009年的工作进行安排。
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大局,抓重点、议大事,抓难点、议热点,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创新工作方法,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项,开展视察、检查15次,作出决定决议7项,提出审议意见33条,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新安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围绕贯彻实施《监督法》“一条主线”,突出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监督“两个重点”,坚持贴近中心、贴近实际、贴近民生“三个贴近”,做到工作程序讲规范、日常运转高效率、履行职能求创新、自身建设树形象“四项要求”,努力开创县人大工作新局面。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坚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积极创新人大履职的途径;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群众是发展主体的观点,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在发挥监督职能方面: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和法律监督。监督工作还要努力实现“七个转变”,即:监督过程由一次总体监督变为多次分阶段监督;监督范围由单一向多极延伸;监督时间由事后向事前移动;监督人员由个别代表参与向尽可能多地邀请代表参加转变;监督主体由人大自行监督向群众联合监督发展;监督手段刚柔并用,不仅听取审议报告,还要根据《监督法》规定,适时运用询问、质询、罢免职务等刚性手段。在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上: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坚持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完善代表联系选民机制,并完善代表工作的激励措施,落实代表履职情况记载制度,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努力调动全体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以素质能力建设为基础,加强理论武装、健全工作机制、弘扬新风正气、树立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人大及其工作者的工作质量和履职水平,不辱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为促进新安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推进全县民主法治进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