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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打击欠薪逃匿,建立防止欠薪逃匿的长效机制,广东省要求,各地对欠薪逃匿企业实行社会公布制度。各有关部门(包括劳动保障、经贸、公安、外经贸、税务、工商、银监、人民银行、海关等)要对公布的欠薪企业及经营者实行“黑名单”管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