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十余年出租车的吴师傅,今年春节照例没有休息,尽管天天在路上拉生意,可算算这几天的收入也没增加多少,啥原因?“还不是因为连着几天碰上‘醉鬼’,把车里吐得一团糟,车子弄脏了得花钱清洗,还耽误生意,向乘客要点补偿人家又不愿意,你说是赔还是赚?”
在吴师傅向我们吐苦水的时候,乘客袁女士打电话说,她前天晚上从老集打车去芳林路,车子在路上颠簸了一下,她正闹肚子的孩子突然呕吐起来,把车座套和脚垫给弄脏了。出租车司机张口要她掏50元清洗费,袁女士不理解。司机解释:“晚上我替别人开车,租车费就要40元,现在再去洗车,等座套、垫子晾干天也亮了,一晚上的生意就泡汤了。”虽然表示抗议,最后袁女士还是无奈地把这笔“罚金”交了。她说:“我愿意适当赔偿出租车司机的损失,但漫天要价的行为让人受不了。难道就没有一个标准?”
我们整理了一下春节期间接到的新闻热线,发现“受伤”的出租车司机不止吴师傅一人。“春节聚餐多,喝酒机会也多,这可以理解。”的哥宋涛说,“但是有些乘客喝醉了上车后躺在后座上,觉着自己要吐了既不喊停车,也不把后车窗摇开,最后弄得车里全是秽物,气味还特别难闻。”的哥的姐们表示:如果大家都能文明乘车,双方都能减少许多麻烦。
这一边,乘客也有话说。市民刘先生农历大年初二打车时吐在了出租车上,司机要了80元清洗费。后来他把物价、工商部门跑了个遍,发现像这样的赔偿根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工商人员告诉他,具体赔偿多少,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而定,“只要不是太离谱,都不违背法律”。
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科负责人介绍,如果发现乘客醉酒上车,出租车司机应尽到提醒义务、做好服务工作。“司机要提早打开车窗,缓慢平稳行驶,发现情况及时停车。一些司机在车内配备了塑料袋,这样遇到尴尬就能很快处理了”。
本报记者 邓超 通讯员 谭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