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是议会制国家,议会是以色列最高权力机构,拥有立法权,负责制订和修改国家法律,对政治问题表决,批准内阁成员的任命并监督政府工作,选举总统、议长等。议会有权解除总统职务,也可自行宣布解散并提前举行新的选举。
以色列议会实行一院制。议会120名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4年。以色列实行比例代表制,议员候选人以政党为单位参加竞选,获得2%以上选票的政党根据得票数按比例分配议席。
通常情况下,在大选正式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总统将根据与议会各党派代表协商的结果,授权议会中最大党派领导人在不超过42天的期限内负责组建新一届政府,并任命其为新政府总理。政府任期为4年,但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提前解散政府。
1992年以色列曾修改基本法,规定总理选举和议会选举分别举行,总理由全民直选。2001年3月7日,以议会正式取消直接选举总理制度,恢复议会选举制度。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