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姚明和火箭目前的合同将在2010年到期,也就是说在明年,姚明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去向。为了留住姚明,火箭总经理莫雷近日表示,将会拿出6年1.33亿美元的顶薪合同与姚明谈判。
姚明与火箭的第一份合同是“3+1”的新秀合同,总价值1804万美元;第二份合同是在2006年签下的5年顶薪合同,价值7600万美元,其中2010年姚明拥有球员选项——他可以选择跳出合同。
正在参加全明星周末活动的姚明坦言,即便是6年1.33亿美元的巨额合同摆在面前,自己也无暇顾及,他说:“我想我们现在已经开始反省在前面50多场常规赛中犯的错。我们利用这几天的休息时间好好在总结,如果‘修理’得好,剩下的二十几场比赛可以打得更好。对我来说总冠军更重要些。目前火箭成绩不是很好,这够我头大的了,对合同没想那么远。”
不过,姚明此前曾说自己愿意在休斯敦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但前提条件是:要让他相信火箭队是总冠军的竞争者。姚明说:“我在这支球队已经效力7年了,离开它,然后到另外一支球队开始新的球员生涯,那非常困难。我希望有一个完整的职业生涯,我一直把休斯敦当作自己的家,为什么要改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