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2月14日电 (记者
林艳兴)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中央财政将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南昌跻身13个试点城市。按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昌的单位或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获60万元的财政补助。
按照这个办法,财政支持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中,混合动力汽车按照节油率分为五档补贴标准,每辆车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可补贴6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25万元/辆。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另有标准,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分为使用铅酸电池和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两类,最高补贴额分别为8万元/辆和42万元/辆;纯电动汽车补贴标准为50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为60万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