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孙自豪)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主持召开市政府2009年第七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成果汇报,征求各有关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建议。
市领导陈海勤、宋殿宇、杨萍、丁福浩,市长助理李良龙,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白志刚,市长助理罗慧等参加会议。
现行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是1994年开始编制、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2007年1月,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批准,我市启动新一轮城市规划总体修编工作。本次修编按照“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原则,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更加注重彰显城市个性,更加注重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其间,由专家组成的项目组先后多次到洛阳现场踏勘和调研,收集了大量的基础性资料,经过多次修改、论证,形成了《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会议听取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规划成果的介绍,对规划编制单位和市直相关部门前期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
会议强调,城市规划是引导城市科学建设、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蓝图和指针,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惠及子孙后代的建设性工作,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关系着洛阳的长远发展,关系着洛阳在中原崛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规划编制要多方征求意见,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和研究,使规划更完善、更合理、更科学,更好地指导和引领洛阳的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快对规划的审批。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筹考虑,全力支持规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