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4版:国内国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公务活动不摆烟不敬烟
如此悲伤
如此狂欢
上海公布 “居住证转户籍”办法
郑州公务员穿衣不能“大红大绿”
油罐车自燃引发山火
老汉大喊“是我自己跌的”
3.15“郝亚达”杯洛阳网上民意调查
暨消费者信得过企业(品牌)推荐评选
广东试行
国民旅游休闲计划
河南取消食品药品 垂直管理
矿长总工被免职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2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上海公布 “居住证转户籍”办法
  据新华社上海2月23日电 (记者 高路)备受关注的“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有关政策内容正式公之于众。23日,上海市政府在政府网站公布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就所需条件、轮候规则、申办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

  有关政策的适用对象为来上海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

  根据《办法》内容,上海居住证转户籍的核心条件,主要为5个“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这5个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缴纳所得税;在上海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将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