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陈聚涛)群众反映到“市长热线”的事,如果承办单位不积极认真处理咋办?记者昨日从市纠风办获悉,今后,我市将对承办单位的办理事项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出台相应奖惩措施,以不断提高群众诉求事项的运转效率和办理质量。
根据要求,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为等级评定时间,评定范围为当季度市长便民电话转办的群众诉求事项。按照各承办单位办理群众诉求事项的质量和效果,分为四个等级评定,即落实、基本落实、落实不到位、不落实。
其中,评定为不落实事项的情形主要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的;因未及时办理被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对应该办理的诉求事项不办理、不回复的;回复正在处理中而最终无果的;诉求事项未办理而虚报已办理,未向诉求人反馈而虚报已向诉求人反馈,诉求人不满意而虚报诉求人满意的等等。
市纠风办有关负责人称,等级评定结果将与各单位当年行风评议及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绩效考核挂钩。一年内,两件被评为不落实事项的,将给予该单位负责人、具体承办单位、承办人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具体承办人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