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1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报告中指出:“要以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为重点,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惩戒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严明审判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
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严肃查处系统内违纪违法人员97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29人。在法院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落马”令人深省。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说,法官对是非的裁判不仅代表公平和正义,而且代表对公平和正义的最后判断。法官如果受贿枉法裁判,还会给社会树立标准,使社会整体行为向不正当现象靠拢。
面对一系列司法领域腐败案件对司法公正的挑衅,对司法公信的挫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采取措施,在系统外,越来越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及各方面监督已成为最高法院坚持接受外部监督的惯例。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2009年1月8日,最高法院发布了法官“五个严禁”规定,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审判、执行人员,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并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在检察院系统,推出不久的“十个严禁”规定了对检察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以及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因作风败坏引发的各种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孙宪忠认为,“两高”的“新严禁”为司法人员设置了“高压线”,有利于司法人员抛开个人关系,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做到“准确”司法、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