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的管理,根据国家《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凡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代码证的企业、事业、机关、社团和其他组织。
二、年检时间: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
三、年检资料:(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单位行政公章;(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和IC卡;(六)如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或到期换证的,还须带单位出具经办人办理登记的授权书;(七)主管部门代码证复印件。
四、年检地址: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咨询电话:(0379)63917101
请参加年检单位按公告要求办理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