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利华 通讯员 肖慧
“也不图给俺退钱,就是不能再让假洗衣粉坑人了。”昨日上午,洛龙区龙门镇的赵尚书大爷拎了一大袋“洗衣粉”来到东周王城广场投诉咨询台前。抓出一把“洗衣粉”,赵大爷说,用这洗衣服,一点泡沫也不起,倒像是石灰或者滑石粉。消协工作人员马上联系当地工商部门查处此事,让老人气顺了不少。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工商、消协、洛阳移动公司等部门组织举办了全市性“3·15”大型广场维权活动,众多市民前往现场投诉、咨询。
省建六公司的李霞带着一部手机前来投诉。她说,这部手机买了不到9个月,但已大修了两次,特别是第二次,一修一个多月。前几天她拿回来一看,还是老样子:根本开不了机。由于没有正规发票,商家也未填写维修记录,李霞的投诉让消协工作人员犯了难:“没有证据,这个案件根本无法受理。”
“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了,但是如何维权,水平却有待提高。”市消协投诉部董先生感触颇深。他说,当天他接待的投诉者中,很多人没有正规票据,导致维权无门;还有不少人等了一年多才想起维权,殊不知已过了维权时效,消协已无法受理。他告诉记者,当天的活动主要以咨询、宣传为主,受理要靠平时,因为消协处理消费者投诉,要按法定程序找商家与消费者当面协商,“不要等到3·15了,才想起维权。”
不过,没有证据缺失、维权时效的问题,有些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仍不平坦。有十余名业主结伴赶到现场,反映南昌路一家小区开发商交房时强行制订“霸王条款”。2月28日,是约定的交房日期,该小区的业主们却发现,至今未向业主出示小区竣工验收证明,开发商却单方面强行交房;小区唯一的进出道路还是坑洼的土路,开发商“交房时交付一条8米宽的水泥路”的承诺成了泡影;此外,售房时供暖的承诺迟迟未能落实,小区物业管理费强行按年收取且额度让业主难以接受……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业主们拒绝接受“霸王条款”,但等待他们的是漫漫维权之路。
无独有偶。一商品房小区的部分业主交了房款、房屋维修基金、房产契税,总之该交的费用都交了,然而2007年至今仍不见交房,售房合同至今未签。“如果开发商跑了,或者将房子私自抵押给银行,那咱们的房子不就打了水漂吗?”一些业主在现场投诉时担心地说。
据市消协有关人士介绍,昨日全市各主、分会场共有7500多名消费者咨询、投诉,消协共受理325起,现场解决消费纠纷233起。投诉对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手机、保健品、网上购物等四个热点行业,对这些行业而言,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仍将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