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赵越)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向社会公开承诺今年要办好的10件实事。
这10件实事分别是:开展“调解年”活动。加强民事诉讼调解、执行和解、行政诉讼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指导人民调解等内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使全市法院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60%以上,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40%以上。
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确保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
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等依法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外,今年年底前全市法院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派出巡回法庭流动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即时宣判,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全市法院刑事自诉一审案件巡回审判率达35%以上,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巡回审判率达25%以上。
继续开展“大接访”活动。全年开展1至2次集中接访活动,市中院适时开展带案下访活动。
实行院长接待制度。市中院院长或副院长接待群众来访全年不少于24次,各基层法院每周至少确定1天为院长接待日,由院长或副院长当面接待当事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完善便民措施。全市法院要在立案大厅或机关门口设立导诉台或引导员,对来访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方便群众诉讼。
设立“假日法庭”。各基层法院在双休日、节假日设立“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进行诉讼。
开展司法救助。全市法院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对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
聘请廉政监督员。全市法院要聘请廉政监督员,经常邀请他们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听取他们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