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落马贪官的信誓旦旦、涕泪涟涟,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有人因此戏称,贪官是当今中国最具“忏悔意识”的一个群体。但笔者发现,落马贪官的“核算”尚没离得开“我”字。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危害在于动摇国家政权的根基,削弱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在于影响职务行为廉洁性,践踏民主法治和行政运作;在于破坏市场经济,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在于败坏党风政风,污染社会环境。对这些,落马贪官却鲜有反思。当然,腐败分子被揪出来,其本人也会有所“损失”,但这些“损失”是他们迟早要付出的代价,是他们咎由自取。贪官落马后,不去“核算”一下自己的腐败行为给党和国家造成的损失有多少,却斤斤计较、喋喋不休地算起了自己的这笔“账”、那笔“账”。我看我们应该保持清醒,不能被其混淆视听。 (王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