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打来电话向本报反映,洛龙区关林镇豆府店村村委会门前的道路上,一些村民在那里私设“收费站”,向过往的货车收费。
私设“收费站”收费
18日10时许,记者在豆府店村村委会门前的路上看到,路两侧放着几个小板凳,4个老年人在路边或坐或站,时刻注意着过往的车辆。
10时20分,一辆挂着豫H牌照的大货车从北边开过来,车上装满了货物。两个老年人站起来,挥手让司机停车,其中一个老年人还拦在路中间。货车停下后,老人们立刻围过去,坐在货车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摇下了玻璃。
这名男子与老人们争执了几分钟,见老人们不肯妥协,只好掏了10元“过路费”。这辆车刚开走,一辆小货车又开了过来。见到老人们拦路,司机“爽快”地掏了10元钱。
半个多小时的时间,记者发现共有8辆货车被拦收费。
一位司机还向记者展示了“过路费收据”,上面写着“收费养护路”字样,盖的公章是“关林镇豆府店村老年协会”。
“收费员”道收费缘由
对私设“收费站”,村民们有自己的看法。
一个老年人告诉记者,这些货车是为了绕开前方的一个收费站,抄近路经过村子的。“但是,这是村内道路,又不是公路。前些年,道路平平整整,现在被轧得坑洼不平。村民为了阻止货车经过,被迫‘收费’,这也是为了护路、修路。”这个老年人说。
另一个“收费”的老人说,这条路是豆府店村村民集资修的,路修好后给村里人确实带来了便利。但是,绕收费站、抄近路的大货车把这条路轧出了很多裂缝,收“过路费”是为了修路,也是为了不让大货车通行。“我们只对货车收费。”他说。“过些年,村里道路维修,哪个货车司机会掏钱?”其他人插话说。
收“过路费”不合法
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的张运超律师说,如村民们所说,路是村民集资修建的,承重能力有限,村民可以在村口设置警示标志或护栏,阻止运输车辆通行。但是,村民私自设立“收费站”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要收费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否则不合法。
见习记者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