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3月30日电 (记者 范春生)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在退休后经商,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于2007年被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本溪市平山区法院日前发现漏罪,王亚忱还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加刑7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
王亚忱今年77岁,曾任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1996年退休。
平山区法院认定,本案属于对王亚忱前罪判决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漏罪的处理,此次王亚忱犯职务侵占罪,判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2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刑1年。数罪并罚,和以前的刑期一并计算,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20万元,罚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