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郝敏 实习生
王红娟)“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靠打工生活,独生子女补贴标准的提高,使我再次感受到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好处……”昨日上午,在嵩县举行的全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新标准首发式上,独生子女父母代表樊可可的发言真挚感人。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我省独生子女奖励费新标准从原来的每户每年120元增至480元,发放对象为全市所有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家庭。
嵩县将在4月底前把全县所有独生子女今年全年的奖励费发放到户,我市其他县(市)、区也将于5月底前把上半年的奖励费发放完毕。
据介绍,去年,全市共为12.54万户独生子女家庭落实奖励费1291万元,标准提高后,今年全市需落实资金约5200万元。
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凌芝,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绍杰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