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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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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方案(2009~2011年)
部分公立医院将转民营
今年将公布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广告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将覆盖全民
我国将推广
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
医改实施方案
明确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
公立医院
特需服务比例将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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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部分公立医院将转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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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广大公立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是推进医改的重要力量。在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发布后,各地应结合实际尽快推出。要积极试点探索,改变公立医院“戴公立的帽子、走市场的路子”的现象,通过收支两条线等举措遏制趋利倾向,改革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转变运行机制,治疗“以药养医”、“以械养医”痼疾,铲除“回扣”、“红包”的滋生土壤。

  部分公立医院 将转制为民营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记者 朱立毅 江国成)根据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我国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国家将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实施方案》,我国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实施方案》指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

  与此同时,国家将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同时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还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此外,国家还将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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