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以来,汝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处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职能,扎扎实实办大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实现了由“案件质量”向“办案效果”的转变,由“方便省事”向“促进和谐”的转变,由“就案办案”向“综合办案”的转变;做到了严格依法办案与高度关注民生相结合、与关注弱势群体相结合、与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相结合、与认真做好稳定工作相结合、与积极配合基层党委政府工作相结合的“五个结合”,确保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查处了原县地矿局干部熊胜克滥用职权案、原县热电厂厂长李某挪用公款案、原县市场发展中心主任翟某受贿案,以及原县人大代表、小店镇赵村村委主任朱某贪污案等大案,所立案件法院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2008年以来,汝阳县检察院共受理群众信访30余件,从中排查出重信重访12件;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中大要案11件11人。
(苗振华 翟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