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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
抓好两个环节 深化学习实践
“大调解” 调出一方和谐
法律援助 “应援尽援”
“迎花会邮展美化家园”活动
办好八件实事 真情为民服务
零距离服务 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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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
  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并坚持“改革创新,夯实基础,培育特色,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创造亮点,各项工作均实现跨越式发展。市司法局相继被国家人事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我市也被授予“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等称号,司法行政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人才是兴业之本。为提高干部素质,市司法局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着力营造鼓励人干事业、支持人干成事业、帮助人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先后对局机关、监狱劳教单位干警进行提拔交流,实现了干部队伍结构的进一步优化组合,激发了干部队伍的进取精神。二是建立责任激励机制,每年将司法行政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进行年度考核,并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同时对各项业务工作位居全省后3名的取消评先表彰资格,促进了争先创优。三是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健全完善了局机关23项规章制度,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体系,保障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年开展2次大型综合调研活动,坚持经常性的例会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四是狠抓班子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教育等大型活动和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倡导“团结、实干、争先、奉献”的精神,有效地增强了全系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以提高“改好率”和安全稳定为目标,不断推进监狱劳教工作改革发展

  监狱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罪犯劳教人员的“改好率”,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市司法局和各监狱劳教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强力推行“一把手”安全负责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目标责任承包制等有效措施,积极构建“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营造“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平安监狱、劳教所”创建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和干警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积极推行狱(所)务公开,促进了狱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不断深化监狱劳教工作改革,市黄河桥劳教所创新开展的“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种管理模式,市劳教所推行的“三段四期五化”戒毒管理工作被司法部在全国交流推广。经过不懈努力,市监狱实现安全稳定10连冠,两家劳教单位也保持了连续8年安全无事故,3家监狱劳教单位全部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连年在全省监狱和劳教系统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

  三、狠抓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是制定出台了《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及《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制化。市人大每年都要对相关单位和县(市)区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使《条例》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二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社区居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建立农民法律夜校523所、社区法律培训中心209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56个,为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4000多名,每年组织部分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确保了全民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三是以“法律六进”和“六类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我市有3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近80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洛阳市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全国先进普法办公室”,嵩县、涧西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县(区)。

  四、以司法所建设和“大调解”工作为突破口,基层基础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抓住国债投资中西部司法所建设的有利契机,分四批建设了全市130个司法所办公用房,所均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为基层司法所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在充分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协调机制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三大调解的有效整合,破解了制约基层工作的发展瓶颈,强化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以“大调解”意见出台为契机,强化基层司法所和民调组织队伍建设,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实现基层工作的规范化。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每年各级民调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都在2万起左右,调成率达98 %以上。四是紧紧围绕安置帮教工作重点,狠抓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过渡性安置基地86个,5年来共安置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2000多人次,释解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3%以下。

  五、以服务中心工作为着力点,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不断拓展和规范

  一是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大律师工作改革力度。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律师收案风险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收案行为,维护了当事人及律师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间工作决策的会商机制、工作情况的交流机制和工作信息的共享机制。在新修订《律师法》出台后,顺利完成了19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改为合伙制工作。着力推进律师事务所向着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开物律师事务所成为全省首家、全国第三家集团化运作律师事务所。开通律师网站,成立律师参政议政委员会,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加强律师的宣传和推荐工作,32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名律师被市人大聘为立法顾问,8名律师被市政府聘为立法顾问,律师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日益提高。开物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7个所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走在了全省前列。二是不断加强公证队伍管理,积极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大力宣传贯彻《公证法》,切实加强对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公证管理制度,规范了公证服务秩序、办证程序、公证处的运行机制、公证管理行为。全市各公证处不断强化职能,积极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在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房产转让及开发、企业改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经过不懈努力,全市143个乡镇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接待室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努力扩大援助覆盖面,降低受援门槛,多渠道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办案量,2008年办案达3002件。尤其是尽力简化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厅评为“全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涧西区、洛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切实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指导管理,使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平稳开展。成立了全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制定了协会《章程》、《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等一整套规章制度,使司法鉴定机构场所、文书制作、规章制度建设走上了规范化道路。近年来年均办理鉴定2500多件,鉴定结论采信率达98.5%,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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