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教育部网站24日公布2009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有24所学校因办学条件不达标而被限制招生,另有6所学校因违规、违纪招生也被限制招生规模。
名单按学校所在地、办学类型、科类等排列,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770所);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职院校(共1207所);第三部分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18所);第四部分是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85个)。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
24所办学条件不达标的高校是: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工贸职业学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演艺职业学院、贵州亚泰职业学院、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云南新兴职业学院、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6所存在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有:郑州科技学院、湖北工业大学、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教育部要求,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黄牌”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切实加强管理,督促24所学校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监督6所学校加强整顿招生、办学秩序。
教育部表示,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学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询本名单,以免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