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王川一)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
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决定提请下次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将华山路向南延伸,建设城市南北大通道议案》、《完善物业管理办法,打造和谐居住环境议案》、《加大水利设施投入,提高抗旱减灾能力》和《加大对老旧水库设施修复力度,尽快修复功能,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议案的调研报告,并决定将以上报告提请下次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任后就职宣誓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将于5月上旬召开,会议建议议程有:审议《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听取相关议案的调研报告;听取关于孙辛路及凌波大桥建设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柳生、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黄元元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