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素华: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妇产科副主任医师,自1965年起一直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诊治水平,对围产期保健及各种产科并发症有独特见解,对孕产妇系统管理、产前诊断有较全面的研究。
兰素华介绍,本次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导致难产或危及母婴者,称为高危妊娠。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有一个高危孕妇前来就诊,这个孕妇在怀孕1个月时不慎进行了腹部CT检查,当了解到射线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时,全家人一直惴惴不安,直到妊娠6个月经中心“立体彩超”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异常才放下心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孕妇都是高危孕妇: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者;有异常妊娠史者,如自然流产、异位妊娠、早产、难产、新生儿死亡、遗传性疾病等;孕期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如心脏病、肾炎等;妊娠期接触有害物质;母儿血型不合;早产或过期妊娠;胎盘及脐带异常;胎位异常;产道异常;多胎妊娠;羊水过多、过少;多年不育经治疗受孕者;曾患或现有生殖器官肿瘤者等。
兰素华最后提醒,高危孕妇妊娠后,应及早建立高危妊娠系统管理卡,对孕妇和胎儿重点管理监护,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及时正确处理。 (李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