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韦建飞)今年我市将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计划完成6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0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村的创建工作。为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我市出台了奖励办法:完成生态县(市)或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可获奖励50万元,记重大业绩一次。
此外,完成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命名,可分别获得奖励10万元、6万元;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命名,可分别获得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今年我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目标为:夏秋两季各县(市)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烧一棵树;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围绕这一目标任务,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号码12369),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处以每堆200元的罚款,所在县(市)区政府由市财政局按每堆1万元扣收财政资金。
省环保厅副厅长王争亚、市长助理罗慧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