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燕锋)今年我市部分示范性普通高中将继续招收保送生和分配生,具体招生政策和招生名额与往年有所不同。
昨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市直四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市直初中及西工、老城、吉利、高新区所属初(完)中招收保送生150名。其中洛一高录取名额为60人,东方一高、洛阳理工学院附中、市三中各30人。在分配生招生上,今年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仅洛一高、市三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录取比例(含保送生)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45%,其中洛一高招收360人,市三中招收189人,市直其他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再招收保送生和分配生。
保送生具备的条件为:具有保送学校毕业年级学籍,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定最终结业等级为优秀,毕业年级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初中阶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良好以上;各学科成绩优异,在本校初二下学期和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之和名次在全校前3%以内。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保送生的录取工作要公平、公正,保送生的确定必须严格按照资格审查、情况介绍和民主评选的程序实施。保送生确定后,其名单须在校园公示20天方可上报。此外,保送生只能被保送至1所示范性普通高中,且被保送学校必须与中招报名第一志愿一致,否则取消保送资格。
分配生需要具备的条件为:具有本校毕业生年级学籍且在本校就读3年(外区搬家正常转入者除外),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定最终结业等级优秀,初中阶段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分配生录取学校须与中招报名志愿一致。
根据规定,参加分配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招考试,按分配生基本条件以及下达给本校的有关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依据中招成绩顺序,录满为止。分配生中招成绩须在本校毕业生参加中考考生成绩的前30%以内。
据了解,依据各初(完)中地理位置、毕业生人数及各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生源分布情况,市教育局已将保送生和分配生名额分配至有关初(完)中。偃师市、八县及洛龙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和分配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省、市中招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