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西工区检察院制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系制度》,规定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员,每位联络员联系一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负责与该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工作。联络员通过电话、书信、上门拜访、邀请来访等形式与代表委员联系。各联络员要经常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院工作情况、重大事宜以及有影响的案件办理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议案和过问的具体事项,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此举,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沈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