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阳召开动员大会,在全县村级组织推行邓州“4+2”工作法。 冯荣国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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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19日,宜阳县召开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推行“4+2”工作法动员会,县委书记王琰君强调要全面把握、充分认识、抓住关键、注重实效,强力推动“4+2”工作法在全县推行。
邓州市于2005年探索推行的“4+2”工作法,指的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一工作法,着眼于从体制机制和方式上破解农村基层组织在推进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走出一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
为推动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在全县村级组织全面推广,切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宜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宜阳县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推行“4+2”工作法领导小组,下发推行“4+2”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要求各乡镇组建相应领导机构,制定相关文件,扎实安排部署“4+2”工作法的推广落实工作。
县委书记王琰君在会上指出,推行“4+2”工作法,是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改革和创新,与之前纪检系统在全县推行的“阳光工程”,即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和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三项监督是一致的、吻合的,与三级联创、村务政务公开是一脉相承的,是经过实践证明的经验。
他强调,要立足长远,充分认识推行“4+2”工作法的积极作用。推行“4+2”工作法,能够使基层组织的方向更明确,干部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经济发展步伐更加快速,群众的心气更加顺畅,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王琰君在会上就强力推动“4+2”工作法规范运作,提出五个方面要求,一要抓好宣传培训工作;二要坚持四项原则;三要抓好制度建设;四要强化组织保证;五要强化督导考评。
王琰君强调,推行“4+2”工作法,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努力开创宜阳农村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宜阳作出新的贡献。
县长黄晓玲主持会议并要求各乡镇站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把推行“4+2”工作列入日程,长抓不懈,抓出成效;要动员到位,尽快组建领导机构,抓紧制定实施意见,全面进行安排部署;要宣传到位,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要落实到位,对弄虚作假、违反“4+2”工作法程序的要严肃处理。
(冯荣国 王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