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古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该辖区的一建筑工地,一个人爬上了高115米、臂长50米的塔吊,十分危险。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工地5号楼塔吊上坐着一个人,塔吊臂上垂下一条横幅,上写:“还我血汗钱,我要吃饭。”
洛龙消防大队消防官兵10余人也赶到现场,他们充起救援垫,随时准备实施救援。
警方迅速与建筑方取得联系,请他们赶到现场一起商量处置此事。
被欠不足4000元,张口索要20万元
建筑方有关负责人很快赶到了现场,与公安人员、消防人员一起商议解决方案。
塔吊上的人很快被查明:他是该建筑工地的木工薛某。救援人员及其工友有的赶到5号楼楼顶,与其对话,劝其离开塔吊;有的在地面上与其通电话,进行劝解。但薛某提出的要求是:建筑方必须马上支付所欠的工资20万元,不然他坚决不下来,还要建筑方承担一切后果。
建筑方很快查明,薛某在工地干了约40天,活尚未干完。他个人的工资约4000元,即便是加上木工班的几个工友的工资总和,也不过2万多元。讨薪20万元,从何说起呢?
民警通过喊话与薛某进行了沟通,薛某称,他要的钱不只是自己的,还有几个工友的。进入该工地干活时,建筑方并未和他们签订合同,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建筑方要支付他和工友两倍的工资。另外,还有一家建筑公司欠他“伙计”的工资,在这里一并讨要,加起来总共20万元。
115米的高空中,薛某坐在臂长50米的塔吊尽头,看上去晃晃悠悠,非常危险。便衣民警以给其送水为由接近他,试图将其强行解救下来。但薛某警惕性很高,他说,自己带有水,任何人都不要接近他,不然后果自负。
收了钱不下来,要签安全担保书
出于对薛某的安全考虑,救援人员决定先满足薛某所提的条件。
11时许,建筑方紧急筹集10万元现金带到了现场,并向薛某展示,希望其先从塔吊上下来。但薛某称,必须把20万元一次性凑够,交到他手上,他才会从塔吊上下来,不然,一切免谈。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此时,距薛某登上塔吊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为避免危险发生,12时许,建筑方筹集齐20万元现金,由薛某的工友爬上塔吊交给其本人。薛某进行清点后,并没有急于下来,而是取出事先写好的一张“担保书”,要求建筑方负责人必须签字,不然他还是不下来。
救援人员接过错字连篇的“担保书”一看,顿时哭笑不得。上面写道:今有本人讨要所欠工资,属被逼无奈,建筑公司绝不能因此事打击报复,自2009年5月21日到2014年5月21日,本人受到任何人身伤害等,均属建筑方所为,应出100万元人民币包赔本人……
建筑方负责人把签字的稿纸送还薛某后,薛某认真看过才下了塔吊。
警方:讨薪的背后,有敲诈嫌疑
薛某塔吊讨薪,给警方及建筑方留下了不少疑点。
上塔吊前,因阴天风大,薛某特意穿了两条长裤,还带了2瓶矿泉水、8根火腿肠,准备了饼干,做了充分准备。他和几个木工工友的工资加一起不过2万元,却以种种借口强行索要20万元。事先写好“账单”、“担保书”等材料……这一切迹象显示,薛某早有预谋。
目前,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对薛某实施拘留。警方认为,薛某存在敲诈他人的嫌疑,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
讨薪走极端,浪费政府资源
“近几年,以跳楼等方式迫使建筑方支付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本辖区去年就发生了6起类似事件。不容否认,有些建筑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民工被逼无奈采取极端措施。但也有一些人确实在用极端方式想达到个人目的。”
采访中,洛龙公安分局一负责人说,一个人用极端方式讨薪,民警、消防人员、各界人士数百人现场组织救援,不仅大量浪费政府资源,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还大大扰乱了公共秩序。 本报记者 刘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