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管理决策层当然有权并且应该审时度势,作出调价的适当时机和适当幅度,即使我们已经改革了油价形成机制,宏观管理决策层仍然有权决定价格调整的幅度和时机。宏观管理决策层在行使这项权力时,可以考虑综合因素,在有限的范围内作出调整,甚至可以想些办法影响市场,然而基本的跟着市场走的大方向是不变的,否则就会违反市场客观规律。
因此,决策层大可不必把这种价格调整的时机和幅度搞得神神秘秘。在我国,油价调整是如此,号称已经改革的人民币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在人民币利率、汇率变动之时,也是如此。而在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似乎并不这样,无须市场费尽心机去猜测,市场已经告诉了大家。
决策层千万别把自己当作市场博弈的一方。类似油价上涨这类事,发改委完全可以在事前这样表态:“希望大家注意市场是否会价格调整,至于几时调整,调整多少,到时自会知道。” (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