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原市委书记张二江在服刑期间,先后撰写《<风>类诗新解》等4本书。鉴于张二江在狱中积极改造,监狱方曾于2005年11月对其减刑1年。2006年,他获得重大立功奖励,2007年6月,再次被减刑2年6个月。
在众多评论中,以质疑居多,大家凭着新闻中的只言片语,和平日从生活常识中形成的判断力,进行分析和推测,认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张二江,在服刑不到一半的时间内,就在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获一次重大立功奖励和两次减刑,缩短刑期达1/4。有人猜测:在未来几年时间里,他会不会只需再立个什么功或保外就个什么医,就可顺利出狱了?
出于善良的动机,我们更愿意看到,这是法律的威力和贪官们自我改造之后取得的善果。但在当下法制还不太健全,时不时还会传出某些司法人员为了帮贪官减刑和“立功”而大做手脚的新闻,民众的质疑,也不应该不受到重视。希望有关部门能详细公布张二江立功及减刑的具体细节。
(曾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