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制定好洛阳市2010年地方立法计划,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使我市的地方性法规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0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公民都可以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项目;
二、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从我市具体情况及实际需要出发,紧紧围绕工业强市、科教强市、旅游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要体现地方特色,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可采取书面、电话等形式,说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目的和主要规范内容,以及其他需要提出的建议,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文本初稿。
征集建议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
通信地址: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471023
联系电话:0379-63926293
特此公告。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