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一段,人们在行政机关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景:公务人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见缝插针,有空就捧起一本白皮学习资料认真学上一会儿。原来,他们是为了准备在本月13日举行的全市公务员应知应会知识考试。
近年来,为提高公务人员的法律素养,解决其不严格依法行政的问题,我市创造性地建立了一系列学法制度:
——从2006年5月开始,相继建立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即每次会议的第一项议程由市法制局用10分至20分时间介绍1部至2部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已经学习了《物权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130余次140余部,提出贯彻措施800余条。
——从2007年3月开始,建立了公务员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制度。将新法知识作为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公务人员必须准确了解掌握,做到“一口清”。为督促学习,我市还定期举行考试,将考试成绩与公务人员业绩挂钩,并通过考试直接选拔任用了一批领导干部。
——从2008年1月开始,建立了法制短信发送制度,每周由市法制局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向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发送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核心条款内容。目前已经发送60余期30000余字。这项制度方便了领导干部随时随地学习了解新法主要内容。
——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上岗前,要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这项制度,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
为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我市还采取了下列措施:
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我市将市法制局负责人列为市政府常务会固定列席人员,全程参与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并明确由其对政府重大改革措施和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和审查把关。
加大了“红头文件”的审查把关力度。市政府建立公文审核小组和重要文稿起草小组,由市法制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明确其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要经法制机构前置审查的制度。
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审查备案。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明确由市法制局对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7种行政处罚行为实行备案审查,对3种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前置审核,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 (宋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