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6月16日电 (记者 段博
梁娟)记者16日从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去年一起11名小学生煤气中毒致死案一审宣判。学校校长、副校长、班主任、后勤管理员等4人以玩忽职守罪被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4人均提出上诉。
据介绍,2008年12月2日7时20分许,定边县堆子梁中学小学四年级一女生宿舍12名女生全部一氧化碳中毒,虽经全力抢救,但其中11名女生死亡,仅有一人幸存。
调查发现,该校对学生宿舍冬季取暖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存在重大漏洞,宿舍未预留通风口且分发的燃料煤堆放在学生宿舍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公诉认为,堆子梁中学校长赵秉宏、副校长韩会龙、班主任宋小燕及后勤管理员周万奇未正确履行其职责,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犯有玩忽职守罪。定边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4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据了解,经过半年多精心治疗,唯一一名幸存者很快将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