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800万元用于2009年首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资金分别下拨偃师、新安、宜阳、洛宁、栾川、嵩县6个县(市),用于2650户7950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3年完成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是市委、市政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的“温暖工程”。2007年至2008年,全市共投入资金5079.234万元,累计完成危房改造5594户1.52万间。
今年是我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最后一年,危房改造任务主要分布在偃师等6个县(市)。市委、市政府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目标任务。目前,6县(市)已开工2029户5363间,开工间数占全年总数的67.4%;已竣工840户2204间,竣工间数占全年总数的27.7%。
此项危旧房屋改造资金按每平方米400元标准筹备,市、县两级财政每平方米共补助340元,困难户个人每平方米负担60元。按财政收入的不同,对偃师市、新安县、栾川县的困难户,市财政按每平方米补助136元,县财政每平方米补助204元;宜阳县、洛宁县、嵩县的困难户,市财政每平方米补助204元,县级财政每平方米补助136元。 (郝敏 许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