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近日,从新安县到市区打工的杨先生来电咨询,像他们这样的在洛暂住人口家庭,应该如何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手续。
帮办 接到杨先生的求助电话后,考虑到其暂住在春都路附近,记者与春都路社区的朱荻芳书记取得联系。朱荻芳表示,杨先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到社区服务大厅办理居住证明,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预防接种证后,方可让孩子定期接受预防接种。
18日上午,记者与杨先生一起来到春都路社区,工作人员为杨先生登记完暂住人口信息后,开具了辖区居住证明,并告诉杨先生,等孩子满月后即可到春都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孩子预防接种。
为详细了解暂住儿童预防接种手续的办理方式,记者随后走访了西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该中心主任吴琳莉说,目前,根据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第二类疫苗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疫苗,包括:水痘疫苗、流感疫苗等。
据介绍,孩子出生后,家长应在1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接种单位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同时接种单位应及时为孩子建立预防接种卡,制订疫苗接种计划。在我市居住时间不足3个月的暂住人口,可携带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其所居住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孩子预防接种。对长期在我市居住的暂住人口,必须凭暂住证或社区居住证明到其所居住辖区的社区服务中心预防接种。目前,我市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在每个季度对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进行摸底查漏补种一次,排查的重点对象就是辖区内暂住人口家庭的儿童。
见习记者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