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我国近日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相关专家表示,我国大幅提高烟产品税负体现控烟与增收双重意图。
据介绍,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
按照现在高档香烟的最低标准每条70元计算,消费税从原来的45%提高到56%,也就是提高了11个百分点,加上批发环节征收的5%的税,每条烟最少涨10元钱。而香烟档次越高,这次调整税率后的零售价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