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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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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满中原
我省首家木材标本馆在河科大落成
市领导到新安伊川
检查反腐倡廉工作
扎实开展法官下基层活动
今年此类案件要达到3000件以上
准确把握整改措施的
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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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全面实施
今年此类案件要达到3000件以上
  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关玲)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要达到3000件以上,力争做到应援尽援。昨日,我市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这也标志着我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据介绍,目前,我市已确定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近期目标,即法律援助覆盖面达到全市总人口35%以上;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均可申请并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救助,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受援群众数量大幅提高;在全市城乡建立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供需矛盾、县区差异得到缓解,法律援助社会化程度明显提升。

  为保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有效开展,我市出台了相关保障措施。

  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援助力度。农民工、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人群。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市际、县际协作。

  加强法律援助实施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积极性;最大限度让公证、司法鉴定人员,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中。

  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法律援助机构要悬挂统一标志,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问题;今年全市所有司法所和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工、青、妇、残联等社会团体都要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

  设立“绿色通道”,不断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尽可能在当日内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对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者,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者,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者,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者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发放法律援助卡,这些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均可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对于即将超过诉讼及仲裁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援助,后补办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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