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4版:国内国际新闻
3上一版  
PDF 版PDF版
5种情形 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所谓“购买中国货”政策为误解
我国华北中南部到黄淮一带出现历史高温
广州城镇医保
看门诊将可“报销”
天王不再归来
首批国产抗甲流
药品下线
放宽外商投资房地产限制?
查处假冒保健食品 “减肥果”
汽车以旧换新给补贴
25名在菲律宾
被扣中国渔民回国
“北京奥运会污染 最严重”之说“很无趣”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6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汽车以旧换新给补贴
符合规定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类型车辆的单车车辆购置税金额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 雷敏)商务部、财政部26日发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和标准,车辆报废更新及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等具体程序,并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为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符合上述规定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类型车辆的单车车辆购置税金额。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有关部门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进行处理。

  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