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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国内国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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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
所谓“购买中国货”政策为误解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朱立毅 雷敏)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26日联合发表谈话指出,国际上一些媒体将中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政策解读为实施“购买中国货”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这是一种误解。

  发言人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始终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在业已实施的刺激经济计划中,不仅为中国企业,也为外国企业提供了大量商业机会。中国政府还先后组织多个投资贸易促进团赴海外,推动企业扩大与有关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和投资合作。今后,中国政府仍绝不会采取任何歧视外国企业、外国产品的做法。

  发言人指出,前不久,中国有关部门颁布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际上一些媒体将其解读为实施“购买中国货”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这是一种误解。

  发言人说,颁布这个通知主要目的是为了严格执行法定的招标投标制度,强化监督执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由于前阶段中国一些地方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歧视本国产品的做法,这个通知提出要制止限制竞争的行为,使所有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并重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的已有规定。

  发言人指出,这不是专门针对中国刺激经济方案而出台的新措施,更不是针对外国企业或外国产品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这个通知中关于采购本国产品的规定范围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所指的本国产品包括依法在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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