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读者李志辉日前来电称,他原是宜阳县第二陶瓷厂的工人,2007年10月失业后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家人生活艰难。他想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但不知如何申办?
帮办 昨日,记者在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科了解到,根据我市现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9县(市)城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0元,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90元,便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科副科长张萌说,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实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李志辉为宜阳县城镇户口,可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能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手续和家庭成员前6个月的收入证明,到当地乡(镇)民政部门领取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城市区家庭可到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企业低保审议机构进行申请。
城市低保需经过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民政部门三级审核,申请人所在的乡(镇)民政部门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在接到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后,将分别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并将每次的调查结果在其居住地进行两次公示。如果申请人的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必须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委托调查函》,委托其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协助调查取证,并出具相关证明,再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办理。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有关部门将出具《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决定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城市低保实行的是‘差额补助’。”张萌说,“差额补助”的“差额”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假如李志辉拥有一个三口之家,作为城镇居民,按规定每人每月最多补助160元,但如果李志辉家庭月人均收入为150元,则只能享受每人每月10元的低保金,但可同时凭有效的低保证件等到有关部门申请医疗、住房等救助。见习记者 连漪 通讯员 李英房